专业设置

环境设计专业(艺术学 设计学类 130503)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掌握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艺术环境设计领域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等工作,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专业方向:

环境设计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意识,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的能力,能清晰的表达设计思想,熟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本专业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掌握基本的摄影技能,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备综合运用CAD、3DS手段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建筑、环境艺术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专业设计与实践的基本能力;

2. 掌握建筑与环境艺术的相关技术以及各类材料的施工工艺;

3. 掌握环境艺术设计表达相关技能与方法,包括徒手艺术表现、计算机应用技术、创意能力与工作方法;

4. 具有文化艺术与跨学科知识素养,了解我国环境艺术设计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设计实施与科研能力;

主干学科:

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

主干课程:

1.设计艺术史 2.室内设计基础 3.居室空间设计

4.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 5.照明设计 6.商业空间设计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