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琴房使用与管理规定

来源:艺术学院 时间:2024-05-21

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琴房使用效率,营造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设施良好运行,特修定艺术学院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琴房功能与权限

1.琴房用于音乐系全日制学生的教学实践、专业自修。

2.师生在共同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维护琴房设备、卫生和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不对外开放(学院培训除外)。

4.理论教室、重奏教室、合唱教室的钢琴,用于各类教学、艺术实践等活动,不可用于学生练习。

5.琴房的日常管理,由隶属于音乐系的琴房管理员负责。

二、琴房日常使用制度

(一)管理要求

1.琴房使用者在进出琴房时,均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在琴房管理室刷卡确认身份、分配琴房、领取和归还琴房钥匙、统计使用时间。

2.学生练琴时间为1.5小时/次,在琴房空余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为避免浪费教学资源,学生不练琴时,不得占用琴房。

3.琴房由管理人员随机分配,在琴房紧张的情况下,可分配到教师琴房(教师提供名单,管理员负责审核。)。

4.大宗乐件由音乐系统一安排固定琴房(如定音鼓、架子鼓、扬琴、古筝等),其他小乐件自行保管,责任自负。

(二)纪律要求

1.为方便监督和检查,严禁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的门上窗。

2.爱护琴房内一切设施(包括钢琴、琴凳、摄像头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钢琴及其他教学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则按违纪处理。

3.使用者进入琴房如发现设备损坏,应立刻报告琴房管理员,以便及时记录、查实责任和上报检修。

4.离开琴房做好琴房卫生的清理,并关好琴盖、门窗、电源等设施。

5.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严禁任何人在琴房和走廊吸烟、使用电器、用餐。

6.禁止在琴房内进行教学、练琴以外的其它活动,或多人聚集同一琴房,管理员视情况警告或清出琴房;不允许私配钥匙、将钥匙转借给他人或更换门锁。

7.严禁在琴房放置贵重物品,如若丢失概不负责。

(三)处罚措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责令书面检查,第三次全系通报批评,或按《东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师生均需严格遵守琴房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者,将暂停其练琴资格,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违纪处分。



   

东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