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旦和寒假放假的通知

来源:艺术学院 时间:2014-12-18

全院各单位:

现将2015年元旦、寒假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1月4日(星期日)上班补1月2日(周五)的课。在1月4日(周日)考试需要借教室的教师,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借1月2日(周五)的教室。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原则上为 1月19日— 3月8日,3 月 9 日上课。1月19日之前结束期末考试的学生,自考试结束之日起即视为放寒假。

(二)教师放假时间为 1月19 日— 3月5日,3月6日上班。

(三)寒假期间,有各类教学任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和教务处要求进行。

(四)机关、教辅人员实行串休,确保工作日有人员在岗。

(五)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单位放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学校要求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切实安排好本单位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各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对学生(特别是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及生活服务工作。学校相关部门要在假期前组织开展全校安全稳定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稳定方面的隐患,并立即着手进行整改,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安全祥和的假期。

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