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

来源:艺术学院 时间:2022-12-19


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是2005年9月艺术学院建院时首批的三个专业之一,2006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音乐表演专业现有三个培养方向,即声乐演唱、键盘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有音乐理论、声乐、键盘、管弦4个教研室。

现有琴房136间,钢琴120台,多媒体教室6间,音乐表演实验室1间,合唱教室1间,录音棚1间,迷笛教室1间,数码钢琴教室1间,形体教室1间。本专业师资力量比较雄厚,现有一支素质优良、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合理,能满足教学要求的专职师资队伍。现有在职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8人,讲师22人,硕士24人,博士4人,在读博士3人。

教、学、练、演、赛五位一体是本专业的特色。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重唱、合唱、重奏、合奏模块是非常重要的艺术实践课程,学院针对音乐表演的专业特点,十分重视实践、实训教学,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竞赛和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相应的艺术实践成果不断涌现,重唱、重奏类节目参加的黑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调演的活动中获得多个奖项。本专业着力发展的青年合唱团与民族管弦乐团通过多年的教学积累、专业排练、实践演出,已形成音乐表演专业的特色。

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根据专业规划和培养改革方案,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成效显著。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学生素质也达到了人才培养从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的目标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够从事专业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在音乐表演工作领域中,既有代表着本行业水平的独奏(唱) 演员,也有在各个层级团队中以合奏、合唱或伴奏的身份参与音乐表演活动的演员,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专业艺术团体、群艺馆、文化宫等单位工作的音乐教师,还有在群众日常音乐文化生活场所或社区、社团等从事音乐表演或组织管理的音乐工作者。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大庆精神特质,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毕业要求:

1.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1.1认识相关理论的体系构建与背景;

1.2掌握音乐理论中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2.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或演唱技术。

2.1了解不同地域、不同风格的作品;

2.2掌握专业技能及技术技巧的精髓;

3.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

3.1具备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

3.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修养;

4.2了解国家相关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5.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

5.1具备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2了解国内外音乐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6.1具备参与社会音乐活动、参与社会音乐文化建设活动的相关知识;

6.2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7.要求学生全面学习通识教育课程,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1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和人文知识修养;

7.2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

1.专业主课                 2.重唱(奏)               3.合唱(奏)

4.视唱练耳                 5.和声                     6.中西音乐史

基本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士